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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了。
整个长安西市,彻底疯了。
寒风呼啸的深秋,往年这时候,大街上那是连条流浪狗都看不见,全都缩在窝里发抖。
可今儿个,西市那家新开的「皇家纺织品商店」门口,队伍排得比长城还长,甚至拐了三个弯,一直堵到了坊门口。
「别挤!再挤老子鞋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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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的快点啊!买个衣服磨磨唧唧的,是不是男人?」
「掌柜的!还有没有那个……那个『秋裤』?给我来三条!我要加厚的!」
店铺大门敞开,一股子热浪混合着新衣特有的清香,像钩子一样勾着路人的魂儿。
柜台后面,几十个夥计忙得脚后跟打后脑勺,手里的算盘珠子拨得飞起,却还是赶不上外面挥舞着铜钱的大手。
「来了来了!新货到!」
随着一声吆喝,几个壮汉抬着大箩筐出来,里面堆满了花花绿绿的衣物。
这就是李承乾那个「黑科技」纺织机弄出来的羊毛衫。
经过脱脂丶染色丶编织,原本腥膻粗糙的羊毛,变成了比云朵还软,比火炉还暖的神物。
一个穿着单薄麻衣丶冻得鼻涕横流的老书生,颤颤巍巍地挤到最前面,把好不容易攒下的五十文钱拍在柜台上。
「给……给我来一件那个『高领』的。」
夥计麻利地收钱,扔给他一件藏青色的毛衣。
老书生顾不上什麽斯文了,当场就往身上套。
衣服刚一上身,那种紧致丶绵密丶温暖的感觉,就像是被晒了一整天的棉被紧紧裹住。
寒风?
那是什麽东西?
老书生浑身一激灵,原本佝偻的腰杆瞬间挺直了,苍白的脸上泛起了一丝红润。
「暖和……真暖和啊!」
他摸着身上软绵绵的料子,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
「往年冬天,老朽只能靠一身正气硬扛,冻得骨头缝里都疼。」
「今年……今年终于能过个热乎冬了!」
「太子殿下……活菩萨啊!」
这一幕,在长安城的各个角落上演。
羊毛衫,火了。
它以一种不可阻挡的姿态,迅速取代了那些死贵又笨重的皮裘,还有那些根本不保暖的芦花袄,成了长安城最新的「时尚单品」。
这股风潮,甚至刮进了皇宫。
立政殿内。
长孙皇后正对着一面巨大的落地穿衣镜(琉璃厂特供),左照右照。
她身上穿着一件淡紫色的羊绒开衫,修身的设计完美勾勒出了她雍容华贵的身段,既保暖,又不显臃肿。
「二郎,你看这衣服如何?」
长孙皇后转了个圈,脸上带着少女般的娇俏。
李世民坐在旁边,手里捧着个暖手炉,看着自家媳妇那容光焕发的样子,眼睛都直了。
「好看!真好看!」
「这料子,看着就软和,比朕那件熊皮大氅强多了。」
「那是自然。」
长孙皇后美滋滋地抚摸着袖口,「这是乾儿特意让人送来的,说是叫什麽……『限量版』。整个长安就这一件。」
「现在宫里的妃嫔们,要是谁没件像样的羊毛衫,出门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
李世民酸了。
彻底酸了。
合着全宫上下都有,就朕没有?
「那逆子……就没给朕送一件?」李世民不死心地问道。
「送了呀。」
长孙皇后指了指旁边的托盘。
那里放着一条大红色的……秋裤。
「乾儿说,父皇年纪大了,老寒腿要紧,这条红秋裤最是辟邪保暖,让您务必穿在里面。」
李世民看着那条红得刺眼的裤子,嘴角疯狂抽搐。
神特麽辟邪!
朕是皇帝!穿红秋裤?还要穿在龙袍里面?
这要是让魏徵看见了,还不得参朕一个「有失体统」?
「哼!朕身体好着呢!不需要!」
李世民傲娇地把头扭到一边,但眼神还是忍不住往那条秋裤上瞟。
这天儿……确实挺冷的。
要不……晚上偷偷穿?
……
东宫,承恩殿。
李承乾正躺在摇椅上,听着青龙汇报今日的营收。
「殿下,今日长安五家分店,羊毛衫共售出三万件,羊毛毯五千条,羊绒围巾一万条……」
「总计入帐……十五万贯。」
「这还不算西域那边预订的大单。」
李承乾打了个哈欠,对这个数字毫不意外。
这叫什麽?
这就叫降维打击。
用工业化的产品去冲击手工业市场,那简直就是抢钱。
「行了,钱这种东西,够花就行。」
李承乾摆了摆手,「告诉纺织坊,别光顾着赚钱,给边关的将士们也送一批过去。那边的冬天,比长安冷多了。」
「诺!殿下仁慈。」
青龙躬身领命,随后有些犹豫地开口。
「殿下,还有一事。」
「说。」
「霍去病将军从草原送回来的最后一批『战利品』,已经到了。」
「除了牛羊战马,还有……几百名突厥各部的公主和贵族女子。」
「霍将军说,这些人身份特殊,不敢擅自处理,特地送来给殿下……那个,充实后宫。」
「噗——」
李承乾刚喝进嘴里的葡萄酿全喷了出来。
充实后宫?
我才八岁啊!
老霍这脑子里整天都在想些什麽?
「胡闹!」
李承乾擦了擦嘴,「本宫还是个孩子!要什麽后宫?让她们去纺织厂干活去!」
「可是……」
青龙面露难色,「这里面有一个,身份比较特殊。」
「谁?」
「阿史那云。」
青龙低声道,「颉利可汗的亲侄女,号称『草原明珠』。霍将军说,此女性子极烈,路上绝食了三天,差点死了。」
「而且……她指名道姓,要见您。」
「见我?」
李承乾来了兴趣。
颉利的侄女?
那个被霍去病一枪挑了叔叔丶又把老家给抄了的倒霉蛋?
「有点意思。」
李承乾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衣袍,脸上露出了那副标志性的丶人畜无害的笑容。
「走,去看看。」
「我倒要看看,这草原上的明珠,到了我这东宫,还能不能亮得起来。」
……
东宫偏殿。
几百名衣衫褴褛丶神色惶恐的突厥女子挤在一起,像是一群受惊的鹌鹑。
唯独有一个少女,孤零零地站在最前面。
她穿着一身火红色的骑装,虽然已经破旧不堪,虽然脸上沾满了尘土,但依然掩盖不住那惊心动魄的美丽。
高鼻深目,皮肤白皙,一双如同蓝宝石般的眼睛里,没有恐惧,只有两团熊熊燃烧的火焰。
那是仇恨。
也是不屈。
「吱呀——」
殿门推开。
阳光洒入,一道修长却略显稚嫩的身影,逆着光走了进来。
阿史那云猛地抬头,死死盯着那个少年。
就是他!
就是这个看起来懒洋洋丶一脸没睡醒的汉人小孩!
是他派人毁了王庭!
是他把草原变成了牧场!
也是他,把骄傲的突厥人变成了只会挖煤剪羊毛的奴隶!
「你就是那个『草原明珠』?」
李承乾走到她面前,上下打量了一番,嘴里发出啧啧的声响。
「长得……也就那样吧。」
「还没我养的波斯猫好看。」
阿史那云浑身一颤,双拳紧握,指甲深深地掐进了肉里。
「你要杀就杀!」
她咬着牙,用生硬的汉话说道,「草原的女儿,不怕死!」
「杀?」
李承乾笑了,笑得格外灿烂。
他伸出手,轻轻挑起阿史那云的下巴,那动作轻佻得像个长安城里的纨絝子弟。
「杀你多没意思啊。」
「死了,就什麽都没了。」
「我要你活着。」
李承乾凑近她的脸,那双清澈的眸子里,闪烁着恶魔般的光芒。
「我要你看着,你的族人是如何在大唐的治下,变得温顺,变得听话。」
「我要你看着,那片曾经属于你们的草原,是如何变成我大唐的后花园。」
「来。」
李承乾松开手,指了指旁边的酒桌。
「本宫渴了。」
「倒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