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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季同见林砚之一脸轻笑地看着自己,后知后觉自己有些失态。
「林先生大才!这篇稿子跟市面上儿女情长丶小家子气恩爱情仇的武侠小说完全不一样,字字都透着家国侠气,读着就提气。」崔季同丝毫不吝啬地夸奖道。
「崔先生抬举。」
人家来投稿,肯定是为了赚钱,崔季同纠结了片刻:「林先生,你也知道北平的稿费行情是要低于魔都,寻常文章也就是千字5角,名家散文能够到一块两块,长篇的话,行情普遍还要低一些,不知道林先生打算写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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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字左右。」
原版精武英雄107分钟,再加上添加霍元甲的情节,十万字不多不少,刚好能细水长流连载一阵。
崔季同顿了顿,给出诚意:「林先生虽是新人,但文笔丶立意丶故事都是上等。《群强报》愿意给你千字两块大洋,先连载,火了再涨,如何?」
千字两块。
林砚之写的第一章霍元甲片段大概5000字,也就是10块大洋。
1913年的北平,一个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钱也才五六块大洋,体制里的能有十几块,学校教员更高些,月薪能有二三十。
他一个毫无名气的新人,写的还是偏向现实打斗丶而非传统神怪的武侠小说,这个价码,已经是崔季同刻意关照,给了极大的情面。
至于未来的涨价,林砚之觉得是应有之义。写出名气,自然会有报纸过来抢人,民国嘛,又没有合约能圈禁作者丶笔名。
「可以,就按崔先生说的来。」
谈完生意,崔季同有些雀跃:「林先生,那后面的章节,您大概需要多久能写出来?我这边也好安排版面。」
林砚之从包里拿出了一叠稿纸:「不必等,这里是霍元甲的后半段剧情,还有他徒弟陈真归国的部分。」
崔季同开心地搓手:「哎哟!没想到您都准备好了!」
林砚之告辞离去时,崔季同一路送到胡同口,目送他的背影消失在街角,才急急忙忙小跑着回报社看霍元甲到底怎么了。
交稿1万字,收获20大洋,林砚之瞬间腰包就鼓了起来。
钱是英雄胆,这话在任何时代,都半点不假。
走路的感觉都不一样了,走出一个个虎虎生风,走出一个一日千里,走出一个恍如隔世。
林砚之离开一会后,群强报报社来了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生得极清俊,脸色有些苍白,下颌线锋利,身形单薄如竹。穿着长衫,料子看着倒是不错,只是领口和袖口微微有些磨损。他头发梳得油亮整齐,却不知为何隐约有几根银丝。
「陆老板。」
报社里来往的编辑丶夥计见了他,都纷纷停下手中的活计向他打招呼。
陆老板只是微微颔首:「忙着呢,都别耽误手里的活计。」
他目光扫过报社,一眼就看到了趴在桌上丶看得入神的崔季同。
「和之,瞎忙活什么呢?看你这一脸急赤白脸的样子,跟丢了魂似的。」
和之,是崔季同的字。
民国虽已推翻帝制,却依旧保留着名与字并行的传统,熟人之间,多以字相称,显得亲切。
崔季同猛地一拍大腿:「哎哟喂!你可别烦我!是谁啊到底?是谁给霍元甲下的毒!谁这么缺德,不对,这是坏种,是汉奸!」
崔季同激动的模样,吓了陆老板一跳,这家伙不会羊癫疯了吧。
很快,崔季同又埋头翻着稿纸:「对对对,前面就写他喝了好几回茶水,肯定是有人在茶里动了手脚!缺德玩意儿,真不是东西!」
陆老板见他如此暴躁,立马来了兴趣,凑过去想看看。
崔季同抬头一看:「瘦郎来了啊?正好,你也看看这第一章,写得绝了!」
瘦郎是陆老板的笔名,本名陆净熙,担任过《新闻报》《神州日报》驻京记者,民初与章士钊合办《甲寅》日刊,任主编,后来接管《群强报》。
陆净熙从小就生长在京城边,借了爷与父的荣光,对宫廷文化丶士大夫文化丶宗教文化丶民俗文化和皇城根与乡村外的话语了解非常。
他性子素来温和,与崔季同关系极好,随手端起一旁的稿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