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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主观......」
「讲的是你个人怎么想的,有没有事前预谋,在明知道触及犯罪的情况下,为了让自己获得最大利益,还坚定的去做。」
「只要承认了这一点,或者被蜀黍给绕进去,那基本上就是『吃个桃桃丶好凉凉』了。」
「比如蜀黍会问:你这个钱赚的这么容易,难道就不怀疑里面有没有什么猫腻?」
「你一旦回答:我当时确实心里有过疑惑......」
「那好了,这叫:【应当知晓】,具有主观故意。」
「再比如:是不是因为人家骂了你,骂了你父母丶妻儿,所以你在冲动之下...就动手把人给打了?」
「你要是回答:他嘴实在太臭,骂我也就算了,他竟然骂我父母.....」
「恭喜你,喜提『故意伤害罪』。」
「可要是说....是对方上前逼迫丶想要推搡,我拿手挡开,他自己摔伤了呢?」
「这就叫:过失了!」
「达不到重伤标准,我不构成犯罪啊!」
「所以说.....很多问题其实都是陷阱,是蜀黍在引导你,朝着他们『设定』好的方向在走。」
「也是咱们去会见当事人的时候,要着重询问丶了解清楚的地方。」
「大家应该都知道.....」
「刑事案件中,哪怕客观行为上确实达到了犯罪标准,但如果在主观上.....嫌疑人并没有犯罪的故意,那就不一定能构成犯罪。」
「这也是我们律师在考虑能不能打『无罪辩护』的时候,最基础的条件之一。」
众人闻言纷纷点头。
金胜这哪里是在聊『八卦』话题....分明是借着『机会』,提点大家在业务上的能力啊!
为什么说蜀黍最讨厌的人,是刑事律师?
不仅仅是....一个要把人送进去,另一个要把人捞出来。
双方的目标丶立场天然相反!!
而是因为....刑事律师本身的工作内容,就是需要时时刻刻去站在『蜀黍』的角度上,研究他们会用什么套路,自己该怎么应对。
每次当律师一介入,便等于头上悬着『放大镜』,开始玩『大家来找茬』的游戏。
你说....蜀黍心里能痛快吗?
换谁都会不爽吧!
金胜默默将众人的表现看在眼里,心里暗暗点头....很好,没有真的当成『八卦』来听。
不懂自我增值之人,是没有培养价值的。
再次喝了口咖啡润润嘴唇,金胜继续开口说道:「第三种,上门的蜀黍超过了3个以上,标准抓捕姿态丶戴手铐丶全程录音录像。」
「同时,还会出具拘留证丶搜查证,把住所翻个底朝天,扣押所有电子设备,手机丶笔记本丶桌上型电脑...等等。」
「这是案件事实基本查清丶证据扎实丶70%都已经固定完毕的体现。」
「当然,治安内部也早已完成了研判,够罪丶刑拘丶全都没问题。」
「另外,98%以上,会在37天内批捕,接着审查起诉,法院判刑。」
「前期取保难度大,后续缓刑概率低。」
「家属去能做的.....只有找律师去了解案情丶会见当事人,争取降低刑期丶从轻丶从宽。」
「除非案情出现了什么重大变化,否则.....想要翻盘,无罪出来,基本没希望。」
「最后一种,定位丶跨省丶蹲点抓捕丶凌晨突袭丶网上追逃。」
「这是治安方面认定为....案情重,主观恶性大丶逃跑风险极高的终极信号。」
「几乎零取保可能,百分百逮捕。」
「后期量刑从重,实刑起步,上不封顶。」
「唯一的无罪可能性,就是你确实没干过,是被冤枉的......」
「否则,只剩下积极配合丶认罪认罚,立功丶退赃退赔丶拿到谅解.....争取能降低个30%左右的法定刑期了。」
随着话音落下,这个『小』知识点便呈现完整了。
大家都是专业律师,本就经历过各种案子,不过是....没人特意做过系统性总结而已。
现在倒是被金胜给补充了。
脑子里有这么多案例,还不是随口就来。
「叮铃铃.....」
这时候,金胜兜里的手机响了起来。
掏出来一看,还是昨天那个『大妈』打过来的。
晾了一个晚上,不知道『长进』了没有。
「行,你们继续聊着,我干活去了。」
「.......」
在几人的『应』声中,金胜进了自己办公室,同时接通了电话。
「请问是金律师吗?」
听到扬声器里传出的男声,金胜眉头挑了一下。
这是....换人了?
「对,是我,你哪位?」
「曹朗,彭岩的代理律师。」
原来是同行啊!
看来是『大妈』知道不是自己的对手,找了外援。
「噢.....是曹律师啊,不知有何指教?」
「指教不敢当,我是来找金律师你....聊聊关于谅解的事情。」
金胜一边拉开椅子坐下,一边开口道:「行啊,那你直接说条件呗!」
电话那头顿了一下。
「我们商量过,还是原先的价格,一共15万。」
「不瞒你说,这笔钱是彭岩父母,上午刚找亲戚朋友凑的。」
「只要你这边能答应,一个小时之内,钱就能打入帐户。」
「谅解书的话,我下午会赶往魔都,明天上午再行签署。」
「不知金律师觉得如何?」
金胜听完直接『嗤笑』了一声。
「曹律师,这就没有诚意了哈!」
「半个多月前,我当事人心善,结果换来了什么?」
「欺骗......」
「打电话过去,只听到『某人』在打麻将的声音。」
「那种回答的松弛感,轻飘飘的敷衍态度。」
「搞的理亏的人,好像是裴女士一样。」
「说真的,要不是被『气』到一定程度,她又何必花大价钱找我这个律师呢?」
既然对方也是律师,那金胜就得用『专业』的思维来谈判了。
先把迫不得已启动维权的『成本』给点出来,彻底打消对面抱着用『旧条件』来取得谅解的心思。
不等对面开口,金胜接着说道:「还有昨天.......」
「曹律师,你不妨去问问严大妈,听听她是怎么说的。」
「她说彭岩丶彭珂丶朱越三人之所以被重新收监,全是我这个律师搞的鬼。」
「甚至还说.....我和负责办案的白警官合谋,一个把人重新关进去,一个狮子大开口来要钱,配合的那叫一个好。」
「还让我别觉得她们这些外地人好欺负。」
「要是把她逼急了,就准备鱼死网破。」
「还会去举报丶来我们律所丶去治安所,把事情给闹大........」
「呵呵!!」
金胜冷笑了一声道:「这是对我的威胁吗?」
「曹律师,如果换成是你听到这些话,心里会作何感想?」
「说真的,我今天还愿意接这个电话,那纯粹是出于职业性质。」
电话另一头,曹朗是开着扬声器的。
所以金胜说的这些话,几人可全都听的一清二楚。
严美娥就算脸皮再厚,性格再怎么泼辣,这会儿也被其余人的目光.....『羞』的有点抬不起头了。
敢无理取闹,直接威胁律师,甚至还『污蔑』人家跟蜀黍联合,这得有多大胆子啊!
彭启生颇为『无奈』的叹了口气,接着狠狠抽了口烟。
昨天傍晚,严美娥打电话的时候,他就在旁边.......说的那些话,也不知道是不是平时听习惯了,倒不觉得有什么。
真正让他郁闷的,还是之前『扣着钱』不给的事........
原本拿了一副烂牌,明明能少输当赢的,愣是被猪队友给多送了一个『炸』,来了个超级加倍。
曹朗眉头紧锁,脑仁有点疼。
自己都已经再三强调过了,没成想......严美娥竟然还是说一半丶留一半。
这无疑又给『谈判』增加了难度。
很多事,普通人听不出来,他这个专业律师还是懂的......
不过事已至此,只能硬着头皮往下走了。
「金律师,首先....我为严女士说的那些话,向你道个歉。」
「作为一个母亲,儿女同时出了这档子事,她心里着急,口不择言,那也是情有可原的嘛!」
「还希望你大人有大量,能够原谅她的一时嘴快。」
「其次,是关于严女士打麻将的事,她向我解释过......」
「实际上,她那天是去亲戚家准备借钱的。」
「可当时进了门才看到,窝里还有两个人在做客。」
「你也知道......家丑不可外扬嘛!」
「后来聊着聊着,就提议打两圈麻将。」
「毕竟是有求于人,肯定不好拒绝啊!」
「谁知道,才刚开始没多久,你当事人就突然打了电话过来。」
「只能说.....这一切都来的太巧,造成了双方之间的误会。」
「最后,我来提个建议。」
「既然是因为严女士的行为,造成了裴女士的『误会』,那么基于『此』产生的维权费用,也就是金律师你的代理费,全部由我们来承担。」
「至于原先说好的『谅解』条件,则是不变。」
「不知金律师觉得怎么样?」
竞诚律所。
金胜一边喝着『免费』的西八克,一边默默听着扬声器中传出的声音。
能懂在不占理的情况下先退一步,接着再利用这一点来提出『条件』。
以退为进!!
这曹朗,倒是有点意思。
只可惜,被金胜盯上的猎物,哪有这么容易躲掉。
「曹律师,道歉我接受。」
「打麻将的解释,你能圆回来就行。」
「我没那个闲工夫去探究真假。」
「但你想用已经作废的『条件』来重新谈谅解......那不好意思,因为我没听过,已经签订好的合同,有一方故意违约了,却不用付出任何代价,只需认个错,就能重新续签,接着执行的例子。」
「如果换成是你.....你会愿意接受吗?」
听到金胜毫不迟疑的拒绝提议,曹朗暗暗在心里『叹』了口气。
不过,倒还在意料范围之内。
谈判这东西,一开口就接受的,不是憋着坏,就是现有条件超了预期。
这就好比去菜场门口的小摊上『买菜』,不砍价.....它没有灵魂。
去店里泡脚丶做SPA也是一样的。
总得问一下....充卡能打几折,或者额外有没有赠送什么的。
没办法,不入医保,只能靠自己省。
曹朗调整了一下语言。
「金律师,你用商业『合同』上的逻辑,来看待刑事案件中的谅解,是不是有点不太合适啊!」
「我承认,严女士在执行第一次『谅解』约定的时候,存在一定过错。」
「但她已经解释过了啊!」
不等对方把话讲完,金胜立马接话道:「曹律师,北上广不相信眼泪,豪门爹妈不相信亲子。」
「解释不解释的,其实真没那么重要。」
「关键得看做......」
「一次性拿不出来,有多少给多少行不行?」
「可她做了吗?」
「好像没有吧!」
「你也是律师,应该懂得....什么叫做态度。」
「积极坦白,叫认罪态度良好。」
「主动退赔,叫悔罪态度诚恳。」
「你来告诉我.....作为施暴者家属,她代表的态度,体现在哪里?」
「第一次机会,是被她亲手给放弃掉的。」
「现在来要第二次,还打算沿用之前的条件,这可能吗?」
「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绝对不可能。」
「另外,我当事人的态度也很坚定。」
「拿不拿多余的赔偿,已经无所谓了。」
「大不了提起正规的民事赔偿呗!」
「误工费丶营养费丶护理费丶后续治疗费丶祛疤费用丶?交通费?丶精神损失费。」
「我们暂定的金额为....50万。」
「法院哪怕不支持全部,起码也能有个30万左右。」
「别忘了,本案的罪名,已经从故意伤害罪,变更为了寻衅滋事罪。」
「而受害人,则有两个....」
「这里面的区别,相信曹律师应该也是清楚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