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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7章终于抓住问题了(二合一)(第1/2页)
刘洁茵原本是没有多想的,毕竟周云这个名字其实很常见,属于大众名字,但这个名字再加上后面的“京海振天律师事务所”,那就不一样了。
不是,这个扫把星怎么会跑东山省来呀?他以前好像都没来过东山省吧。
怎么这次就突然来到怀州了,而且还和自己手底下的工作人员发生了这样的冲突。
想到这位周律师之前的那些丰功伟绩,刘洁茵就感觉心里有点发紧,这家伙属于那种最擅长抓小辫子的主。
于是刘洁茵脸上马上露出了笑容,在那里说道:“原来是周律师啊,您好您好,那个,欢迎您来我们怀州。”
“我觉得您和我们的工作人员之间肯定是有什么误会,咱们把误会解开就行了。”
周云瞅了瞅旁边不说话的工作人员,又看了看面前笑容满面的刘洁茵,随即说道:“误会?什么误会?我觉得这应该不是误会。”
“我把材料刚刚递进去,他就开始给我挑刺,一会儿说居住权登记了,不应该起诉;一会儿又说让我先去报案,还说我这涉及刑事,要是起诉的话,会被裁定驳回。”
“这就有意思了,我很好奇,民事诉讼法什么时候规定起诉要进行实质性审查了?而且就算要裁定驳回,也得等我起诉之后再说啊,他连材料都不接是什么意思?”
工作人员是一个大概不到三十岁的年轻小伙,一看就是那种心里藏不住事的,这会听到周云的话,顿时就想反驳了。
旁边的刘洁茵赶忙开口道:“周律师,这个应该是我们的工作人员培训不到位,在这里我先向您道个歉。”
“后面我们一定会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好好整改,做到举一反三,周律师,您看这样可以吗?”
说到这里,刘洁茵看向了那个工作人员:“小张,你先去忙吧。”
工作人员看上去应该有很多话想说,但是在刘洁茵的眼神中,还是忍住了。
正准备往外面走呢,周云又开口了:“哦刘庭长,所以其实他那么说是培训不到位吗?我还以为是培训特别到位呢。”
“既然这样的话,刘庭长,你们可得好好培训啊,说不准我哪天就又过来了。”
该说不说,周云这厮阴阳怪气是真的有一手,刘洁茵说是培训不到位,他就在那里说是培训太到位了,言外之意很简单,别把什么事都往人家一线人员身上推。
他为什么会那么说?不还是你们这些领导教的,你们这些领导要是没有要求的话,他吃饱了撑的会挑刺啊。
果然,听到周云的话,原本看着周云很愤怒的工作人员愣了一下,不过没再说什么,径直出了房间。
刘洁茵的脸色已经有点不太好看了,或者说她没想到周云居然会当面开大,这几乎就相当于指着和尚骂秃驴了。
以前看网上说这个周云很嚣张的时候,刘洁茵还感觉应该是有点夸张,现在看来,这人纯粹就是个疯子。
谁家律师一上来就往死里得罪法院的?
不过现在刘洁茵还是深吸一口气:“那以后还是欢迎周律师常来我们这里指导工作。”
周云脸上露出笑容道:“刘庭长,实在是不好意思,你看还和你们发生了不愉快,其实都是误会。”
“那您看这个案子,这个材料……”
周云这还是老一套打法,先兵后礼。
刘洁茵很快点头道:“当然接了,周律师,您直接把材料给我吧,不过呢,情况我得和您说清楚。”
“现在我们这边的排期确实很紧张,案子太多了,您这案子可能得稍微排一排队。”
周云听了这话,笑了笑:“是这样啊,没问题,你们慢慢排,我不着急。”
“我那些材料里面还有一份诉前调查令,希望咱们法院这边能尽快给我开具。”
刘庭长依旧点头道:“调查令得根据审查情况来决定,不能随便开,周律师,您也知道,不过,不管能不能开,我这边肯定很快给您答复。”
周云点点头:“那既然这样,刘庭长,您这边把回执给我,我就先走了。”
很快给开出了回执,周云径直离开。而刘洁茵在看着周云离开后,脸色顿时沉了下来。
这个周云,真的是……东山省这边律师们他从来都不敢这么和法院这边说话的,哪个律师见了自己不都是客客气气的啊。
结果没想到,周云是一点都不客气。自己都那个态度了,还在那里阴阳怪气,这么喜欢阴阳怪气是吧!
至于周云说的什么以后保不准还会来看看之类的话,刘洁茵根本没当回事。
或者说,很多人遇到这种情况都会不当回事,就像之前那个县法院一样。
正常的律师基本上不会这么无聊,也就周云这种不正常的律师才会做这种事。
不过对方后面还是说了软话,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周云一路回了酒店,你还别说,他现在感觉非常好,这种和立案庭斗争的事他已经有段时间没做了,现在猛然来一次,对身心是极大的放松。
至于说法院那边会不会故意拖着,周某人是一点都不担心。
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无非是斗争而已,他周某人可不是那娇滴滴的律师,有的是时间和手段陪他们玩。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给那个名字叫程浩的男人打个电话。
程浩就是那个房子的前任房主,自从把房子卖给于小慧之后就消失了,不知道是去了哪里。
按照于小慧的说法,他们已经给对方打不上电话了,应该是被拉黑了。
但是他们用其他人的手机打电话时,是会被接通的,所以应该还在使用,只是每当他们一说是于小慧和徐明远,对方就直接挂电话。
而周云现在要做的就是给对方打个电话,看看这个联系方式还能不能用。
如果对方已经不用这个联系方式了,那这次的起诉会比较麻烦,因为联系不到人,那后面法院用公告送达那至少得等一个月。
诉讼就是这样,那时间就像是不值钱一样,过得特别快。
很快周云拨通了电话,响了几声之后,这电话就接通了。
手机中一个男声响起:“喂谁啊?”
周云开口道:“程浩是吧,我是京海振天律师事务所周云,你应该知道我吧,不知道也没关系,可以去网上查一查。”
“和你说一声,你被起诉了,过段时间法院会联系你。”
面对这种很容易挂电话的人,必须得在第一句话的时候,就把对方的注意力吸引过来,要牵着对方的鼻子走,这样才可能达到目的。
手机中程浩的声音响起:“什么?起诉我?凭什么?”
周云很快笑道:“程先生,你那套房子的情况你自己心里清楚,我就不多说了,反正我建议你到时候还是来一趟。”
“毕竟,你看,这是你的一个申辩机会,要是你来都不来,到时候可就直接缺席判决了。”
然而周云的话还没说完,程浩便直接道:“缺席判决就缺席判决,我怕什么,我那房子什么问题都没有,居住权也是合法设立的。”
“你爱怎么告怎么告啊,听到了没有?”
说完,程浩便准备挂电话。然而,周云的下一句话直接让他的动作停住了。
“哦程先生,你这样说的话,那我就放心了,行不打扰你了,再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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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周云直接挂了电话。
电话另一边的程浩彻底蒙了,不是,这人怎么回事,他到底想干什么。
对方那句“那我就放心了”是什么意思,是说他那边已经找到了证据吗?
程浩心里有点慌,毕竟他那个居住权虽然登记了,但……
想了半天之后,程浩决定先查一查这个叫周云的人,他确实感觉好像在哪里看到过这个名字。
在网上查了一查之后,程浩直接懵逼了。周云居然是这个周云,不是,他怎么会接这样的案子呢?
这个律师外号可是叫送人周的,向来喜欢把人送进去来解决问题。
虽然程浩自己很有自信,这次做的事应该是不犯法的,毕竟居住权合法登记,谁也说不出毛病来。但毕竟这个律师是周云。
而且关键是对方还那么说了,这让程浩心里有点没底。
于是思来想去之后还是决定给那个律师再打个电话问问,看看对方那边到底掌握了什么证据。
然而,他的电话打过来还没说话呢就被挂断了。
这什么意思?对方居然把自己的电话给挂了。
程浩这会已经感觉有点不对劲了,那个周云到底想要干什么?
他在犹豫自己到时候要不要去一趟,或者再不济也要请个律师出庭,不然到时候被周云搞出什么歪门邪道,就不好了。
还在酒店里,周云放下手机,他的目的已经达成了,这一招就叫欲擒故纵。
从始至终,他的目标只有一个,让程浩接法院电话,接送达材料,别让法院公告送达就行。
至于出不出庭,那无所谓,是不是他自己出庭更无所谓。
等自己把这边的情况理顺了,到时候找程浩的可就不是法院了,而是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大队。
在侦查权面前,他程浩别想跑。
是的,就这个案子,周云从来都没有想过用民事手段来解决问题,因为很明显,民事手段没办法解决的。
就算他能通过这次居住权确认之诉,把这个居住权认定为无效,后面的执行也是老大难问题。
法院执行局面对那个占了房子的老人,一般情况下也没什么好办法,你这法警谁敢上去动手啊,大家都不是傻子,万一出点什么事,谁担得起责任。
所以必须得想办法凑到刑事上面,只有那个老人才会面临坐牢的风险,才会妥协。
而周云也相信,那个老人从程浩那里拿到的好处,绝对不会让她愿意坐牢。
或者说坐牢那是需要另外加钱的。
事情已经做了,接下来就需要等着,慢慢发酵。
或许是因为周云的原因吧,最终联安区法院这边还是没有怎么拖,很快就通知周云去领调查令。
联区法院,周云再次见到了刘洁茵。刘洁茵在那里带着笑容道:“周律师,这次的调查令可是很不容易的啊,你这案子其实不容易开出来的。”
咱也不是说地域歧视什么的,很多地方体制内的人都是这样,明明很多事都是按程序办下来的,非要在那里说,这件事办得很难,是我给你办的。
以此来让你欠个人情。
听了刘洁茵的话,周云顿时道:“哎呀,刘庭长,您看您这话说的,那我就先谢谢了。”
“哦对了刘庭长,那我顺便有个事问问您,您看方便吗?”
刘洁茵愣了一下,随即道:“方便,当然方便,周律师,您说。”
一边说着话,刘洁茵却是在心里感慨,这个姓周的好像也不是那么恶劣,还是会说客气话的。
周云则开口道:“刘庭长,您看我之前提交的材料里,有一份不动产中心的记录,那套房子之前是被查封过的,只是后面那个被告把钱还了,解除了查封。”
“但时间方面我有一些疑问,所以想请您帮忙查一查这个裁定书是什么时候出具的。”
这个对于刘洁茵来说很简单,直接在法院的内网上一查就知道。
几分钟后,刘洁茵把一份材料递了过来:“周律师,这是之前的裁定书,你看看有没有问题。”
周云拿过裁定书仔细看了看,确认没有问题:“行刘庭长,先谢谢您了。”
打了个招呼之后周云离开了,现在他需要做的就是把这个时间好好核对一下。
他在之前拿到于小慧拍了照片之后,我就有了这个疑惑,主要是因为时间上确实有问题。
虽然从表面上看起来,是设立居住权在先,查封在后,但很凑巧的是,设立居住权的时间是在周四,而查封的时间则是在第二周的周一。
从表面上看起的这个时间好像没什么问题,但在周云这种经验丰富的律师眼里,这个时间特别敏感。
第一,这个时间特别接近,而法律上,我们不讲巧合,只要是这种看起来特别凑巧的事,都有很大可能藏着猫腻。
第二,就是时间特别微妙,周一不动产登记中心那里按照法院裁定做了查封登记,但并不意味着他们是周一接到的法院裁定书。
这个稍微有点经验的人都知道,法院出了裁定,这份裁定要先送达当事人手中,然后由当事人签字。
之后,这个裁定才会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做查封登记。
而不动产登记中心接到这个查封登记,也不是说马上就做的,都是根据情况,比如说周五接到了,哎呀,这都已经周五了,下周再弄吧。
都是很正常的情况,所以,周云最开始看到那张照片时,就觉得有点疑惑。系统激活了任务,让他相信问题肯定出在这方面。
而现在,看着手中的这份裁定,周云终于笑了,情况和他估计的一样。
这里是一个说起来很简单的情况:法院裁定,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话,那是作出即生效的。
但是,作出即生效,只是意味着它在法律意义上生效,也就是说,在法院内部它是生效的。
但如果想对外界产生效力,比如对当事人产生效力,就得送达并让他签字。但就算他不签字,也不是说这份裁定就无效,而是依旧有效。
同样,如果想查封这个房子,裁定就得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让他们办理查封手续,这样才能算是生效。
但不管怎么说,在法律意义上,只要法院作出这份裁定,就立即生效。这是法律和执行相结合的实际情况。
这里面会有一个bUg,法院的裁定先作出,过了几天,不动产登记中心才在系统上进行登记。
程浩就是利用了这个bUg,联安区法院周三做出了裁定,而在当天,程浩就拿到了这份裁定,并签了字,然后马上他就申请设立了居住权。
不动产登记中心周三收到申请,周四设立了居住权,这个很快就能设立。
之后,联安区法院在周五把这份裁定送到了不动产登记中心,后面的事就和周云估计的差不多。
不动产登记中心可能收到这份裁定的时候,已经是周五快下班了,基本上这个时候都不会办理业务了。
所以在系统上查的话,就会发现这是周一做出的查封。
这样就形成了之前照片上的情况,先设立的居住权,后做出的查封。
但是,这只是形式上的,实际上,查封裁定作出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