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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钱即便放在地上,都没人敢捡,大多数人都懂规矩,一些穷疯了的会捡,那就要命了,只要拿到这钱,这捡钱之人就会折寿,至于折多少,要看捡到的钱有多少。
这钱,就是承接借命厌胜之术的载体。
厌胜之术千变万化,其中猫腻数不胜数,按照术法的深奥程度,或者事情的大小,厌胜之术需要承接的物品也会越来越贵重,越来越稀有。
让纸扎人活起来,也是其中一种邪术,算是比较高深的法术的,因此普通钱财行不通,用这种稀有的小石头,的确能起到承载术法的作用。
我将这晶莹剔透的石块拿在手中,心里多出了一个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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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来说,这纸扎人很明显不具备任何威胁,它被派出来,也只能监视我。
纸扎人的背后是谁,对我有什么目的,我不得而知,不过很显然,会这种邪术的,肯定不是好人。
在燃烧之前,这纸扎人穿着黑衣,而邪教组织的天狗和鬼王也是一身黑衣,难不成这纸扎人也是这个邪教组织派出来监视我的?
将想法藏在心里,我将这块晶莹剔透的小石块放进了兜里,这也算是个额外的线索。
回到了饭馆,小姑娘将菜给我打包好,“一共七十二,哥哥。”
“嗯,好。”我掏出手机,扫了个码,支完了钱。
“内个...哥哥。”小姑娘见我要走,露出担忧神色,“刚才那个...东西...还会过来么?”
“不会了。”我冲小姑娘微微一笑,摸了摸她的头,“哥哥已经把她解决了。”
小女孩心中稍安,继续问道:“哥哥,爸爸说世界上有鬼,你相信么?”
我微微怔了怔,“为什么这么问呢?”
“刚才那个跟踪你的姐姐有点吓人,我害怕......”小女孩几乎哭出了声。
“不怕,就算这世界上有鬼,也有哥哥这样的人,恶鬼都被我们解决掉了,就和刚刚一样,你刚才看见了我怎么做的了,对吗?”我问道。
小姑娘点了点头,“我刚才看见哥哥朝那个脏东西刺了一剑,之后脏东西就燃烧了起来。”
“对,因为哥哥身上有一身阳刚之气,那脏东西是阴邪之物,被我的道气灌在体内,自然是燃烧了起来,魂飞魄散。”我望着眼前的小姑娘,发现她的恐惧还没完全消失。
这也在所难免,每个人小时候总会遇上那么几件邪乎事儿,这些事最后都会埋藏在每一个孩子的脑后,当然,这不代表被忘记了,这些事会被孩子们记一辈子,直到长成大人,最后成为老人,直至死去。
有时候,这些经历会埋藏在孩子的内心,这一藏就是一辈子,成为孩子的终生阴影。
有些孩子不知道怎么的,一直怕黑,怕没人的地方,即便成了二三十岁的成年人也还是害怕。
这些人,在童年所经历的恐怖遭遇,一直都潜藏于内心,不曾遗忘,却也不曾想起,每每熟睡之际,等噩梦袭上心头,那种滋味,实在不太好受,甚至会影响人的正常生活。
那些总是在凌晨三四点钟惊醒的,惊醒后陷入极端恐惧的,总是将被子盖过脑袋,即便早已大汗淋漓,也不敢将被子放到胸前的位置,这些苦,我之所以能感同身受,是因为在童年的时候,我就是这么经历的。
当然,这都是往事了。
我怕今晚上的事儿给小姑娘带来不好的影响,便轻声道:“你以后若是害怕,或者遇到了和今天晚上相类似的事情,就上山,往天师府跑,进了天师府,就不会害怕了,那里头的哥哥姐姐各个厉害的不行,斩妖除魔不在话下。”
“好,我记得了,谢谢哥哥。”和我摆了摆手,将我送到门口后,小姑娘才回去找父母,如果我没听错的话,小姑娘嚷求着父母要上山学道。
小姑娘以后能不能进入道门,那就看她的造化和缘分了。
回了酒店,只见白绫、于贞和温良玉,全都被伊芙挡在里面,伊芙正守着门,见我进来,差点拿起家伙事儿给我脑袋上来一下子。
“诶,是我!不是邪祟!”我连忙举起双手,连连求饶。
一众人松了口气,“你吓死我了,回来就不能敲敲门。”
“我反正拿了钥匙,再说了,什么恶鬼能这么光明正大的闯进灯火通明的酒店?除非不想活了,再怎么说,这地方也是龙虎山的地界,虽说这阵子不太平,不过好像都是冲着天师府来的,也没听见附近的住户哪家出了事儿,不必过于担心。”
我安慰了几句,将打包好的饭菜放到桌上,一伙人吃了起来。
“对了,伊芙姐,你见过这东西吗?”我从兜里掏出那块纸扎人燃尽后留下的石子。
伊芙黛眉微蹙,“这玩意儿叫黄尸,古代的时候,一些乱葬岗里死尸遍布,全都没有棺椁,就这么横七竖八的叠在一起,土地受到阴气沾染,成了阴煞尸地,就会变得蜡黄,如同腐朽融化的黄色尸体一般,地下的石头也会随之改变。”
“这东西是乱葬岗死人堆儿里的特产,本身是普通石头,但是经过阴气年复一年的污染,颜色变得与尸体一样,虽然晶莹剔透,却变得十分邪性,所以人们称这种从乱葬岗里挖出来的石头叫黄尸,也叫黄石,一些请鬼神跳大神的,经常用这种石头当降头。你从哪得来的?”
“今晚上出去买夜宵的时候,碰上了一个女的,然后......”
我将先前发生的事情全盘托出,除了伊芙之外,其余三人皆露出恐慌神情。
“也没必要惊慌,这件事儿,除了我们,还有别人兜着。”我说道。
黄石这东西来自乱葬岗等阴煞尸地,我是万万没想到的。
阴煞尸地是极凶之地,记录在册的,也没有几个,当然,是不是从阴煞尸地出来的石头,还有待考证,根据石头里头阴气的纯度,才能确定。
这几天累得不行,我看了一眼表,发现已经凌晨两点了,便打算上床睡觉,最近几天邪乎事比较多,我也就干脆让白绫她们几人全都和我挤一个屋子。
我苦点也就苦点,最重要的就是不能让她们受到邪祟的侵扰,跟我一个屋子起码出了事情我能第一时间察觉,虽然比较挤,忍一忍也就过去了。
第二天刚醒,我就听见外头张锵敲门的声音,我连忙洗漱好,穿上衣服,开了门。
“我们昨天回去商量了一下,想着既然得到了部分线索,就打算以昨天事发实地为中心点,向四周扩散,展开地毯式搜查,毕竟金碧辉煌的建筑也没多少,咱们等一下就动身出发。”张锵说道。
“好,对了,你们吃早饭了吗,要不吃了早饭再走吧?”我说道。
张锵没反应,可他身后一行人将目光全都投注到张锵身上,看样子是还真没吃早饭。
我备好行头,拉着张锵一行人去了酒店一楼的餐厅,这个酒店还算比较高档,虽然没评定星级,三餐却是自助的。
吃好了饭,我们数了数人数,我这边有伊芙、白绫、温良玉和于贞五人,张锵那边有八人,张锵说,一会还会有三个人来,据说是有关部门的,至哪个部门,我问的时候张锵白了我一眼,也没细说。
只是说是专门派下来调查邪教组织的,说是上头比较重视,先派几个调查员过来,如果事情比较大,就从长计议。
为了稳妥起见,我们三波人选择平摊人手,我带着于贞和张锵的三个手下,以及相关部门中比较年轻的一个小伙子为一个队。
伊芙和相关部门的中年男子以及张锵的三个手下一队。
张锵带着温良玉和剩下的人一队。
一些暂且用不上的大件儿法器、行李以及重要文件全都放在了酒店里,白绫在酒店里守着,如果发生意外事故,白绫便可以用最短的时间联系到天师府那边过来增援。
就这样十六个人分成了三队,我们大体顺着昨晚事发地点的三个大方向分头进发。
事发地点的东头是天师府,因此不在此次行动的搜查范围内。
我向西走,张锵向北走,伊芙姐带着小队向南走,大家都伪装成过路旅客四处寻找富丽堂皇的建筑,约定好了太阳落山之前一起回来碰头。
我和于贞认识了也有一段时间了,刚从棺材里出来的时候,她身上还有一种浓厚的阴气和死尸味道,现在被伊芙调教了一番,也换上了新行头,穿着雪白长裙,看上去亭亭玉立,如同充满仙气儿的仙女,给人一种生性高冷的感觉。
她那一双重瞳被人瞧见后,依旧很是恐怖,我给她买了个墨镜,而且她也不能看见太阳,我便给她准备了一把黑伞,除此之外特地给她买了个遮阳帽。
装扮了一番,她活脱脱的像是个外出旅游的富家千金小姐,加上张锵派给我的三个人全都是糙脸汉子,自打换上了墨绿色大衣后,更像是千金小姐身后的保镖了。
那个从特殊部门来的,看气质应当是经过特殊训练的,非常干练,眼神也很锋利,比较冷漠,腰间凸起,看上去别了一把枪,他换上了一身咖啡色大衣,带这个公文包里也不知道有什么秘密文件,活脱脱的像是个干练的管家。
总之我们这些人站在一起,于贞反而成了最亮丽显眼的那个,千金小姐在管家和保镖的护持下,和一个看上去很像屌丝的男人来龙虎山约会。
虽然场面比较浮夸,不过这一路上也没什么人怀疑,倒是很多人对我指指点点,嘴里嘟囔着什么“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这个男的配不上这个富家小姐”。
我哭笑不得,不过觉得这样也好,我们这一行人在一起行动本就比较可疑,可因为这身打扮,一路上反而没人怀疑我们的动机,在某种角度来讲,有时候张扬反倒成了最好的伪装和隐藏。
我所要地毯式搜寻的西侧,是龙虎山下的一个小镇,因为旅游业的发展,小镇居民比较富裕,富丽堂皇的小洋楼应该不少,我们顺着问问就行了,我打开天眼后可以看见一些猫腻,实在不行,于贞的重瞳也能看清交织在一起的因缘线。
双重搜查基本上能判断一个地方有没有邪祟或者猫腻,不会有错。
想到于贞的特殊能力,我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那天狗本就是邪教组织的人,我们正要找那个邪教组织,此时让于贞看看天狗身上连着的因缘线不就行了吗?
我赶忙给张锵打电话,让他把天狗送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