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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边吃饭边翻看刘津的主页。这顿饭吃起来体验很差。因为丁一的大部分注意力都放在了手机上,,只是用手械地把面前的食物送到嘴里,嘴巴再机械地嚼一嚼然后咽到肚子里,味同嚼蜡,没滋没味,仅仅换来一个“不饿”。
但丁一似乎没在意这一餐的味道怎么样,他皱着眉头,以一副厌恶却很认真的样子翻看刘津上传的每一张照片。
刘津的主页,又是另一番风格。他发表的东西,要么是在极度地标榜兄弟情和江湖义气,要么大力炫耀财物,要么毫不忌讳地展示一些荤段子。看着这个主页,不由自主地感觉这个主页的主人似乎荷尔蒙过量,腥气!阅读起来,叫人倒胃。
刘津的主页不仅无趣,信息量还大的惊人,三天两头发一条,有点感触就发一条,有事儿没事儿也发一条!丁一的饭都吃完了,盘子都被撤走了,可是才阅读了一半。
服务员我已经来添过还几次水了,虽说没有撵人走的意思,但丁一还是不愿意麻烦别人一趟一趟地走过来。
丁一决定离开餐馆回家。人虽然起身离开,可是丁一的手机依然捧在眼前。本来丁一的样子就是呆呆的,此刻更像是一个沉迷于电子设备而无法自拔的宅男。
走到餐馆门口的时候,丁一微微一怔。他翻到了一张照片,上边有他苦苦寻找的目标。
一模一样,不光是那条腰带,案发现场刘津所穿的裤子也出现在照片里。不过,照片里穿着那条裤子,系着那条皮带的并不是刘津,而是刘津搂着的一个年轻男人。从照片上来看,两个人应该是在一家非常热闹的烧烤店里。房间里亮着灯,所以他们吃的应该是晚餐。两个人的脸颊都泛红,露着强烈的笑容,也许是喝了不少酒吧。
走出餐馆,外面清夜无尘,月色如银,丁一长长地松了一口气,望着天,自言自语道:“明天应该是个好天气。”
出现在照片里的男人名叫谢以琛,现在是一家传媒公司的老板。资料显示,谢以琛今年二十六岁,未婚,与董仲舒、艾莉莉、刘津就读于同一所大学,是同一学年的校友。
本市中部偏南地区有一条金廊大街,是本市的重要交通干道。金廊大街中段,矗立着本市的几座标志性建筑。宽泛地说,东北地区,兴起与繁荣都很晚,人文历史方面相对薄弱,追溯起来,比建国二百来年的美利坚早不了多少,故而少有名胜古迹,所谓的标志性建筑,也就是几个相对高端的商场和高耸入云的酒店。谢以琛的公司就在金廊大街中段的一座写字楼里。
这是丁一见过的最气派的写字楼。一楼大厅宽敞至极。大理石的地面,大理石的墙面都被擦得纤尘不染,泛出油亮油亮的微光。几根大柱子上面镶着雕花汉白玉墙面砖,十分华贵。
往电梯方向走,还要经过一个门禁,门口穿着笔挺却劣质的正装的工作人员用极为礼貌却距离很远的语气问道:“先生,请问您想到几层的那个公司?”
丁一没说话,也不愿与他解释,只是掏出警官证件。工作人员立刻打开玻璃电动门,然后微微欠身,等他直起腰的时候,只能看到丁一的背影。
一下电梯,丁一迎面看到一个年轻男人。此人的穿着很休闲,很随性,细看起来,却也很考究,都是些昂贵而舒适的面料,都是不露商标的高端品牌。他中等身高,很瘦,就显得比实际高一些,皮肤有点黑,却还算细腻。他的五官长得不错,端正,有棱角,眼睛不算大,却很有神。只是他脑袋的形状有些奇特,长而尖,并不是下面尖,而是头顶尖。若是留长头发,搞得蓬松一点,或是戴一顶帽子,便看不出来。可是他非要把头发剃成圆寸,故而整个儿地看起来,他的脑袋有点像子弹头。
“你是——”年轻男人说道,“丁警官么?”
“我是丁一。”丁一道,说着拿出证件准备给他展示。
“哎呦,不用不用。说实话,这个东西我也分辨不了真假,看也是白看。”男人说道,从他脸上的笑容来看,这句话应该不是挑衅,“我就是谢以琛。你电话里说有事儿问我对吧。来来来,请进吧。到我办公室来。”
“谢老板还亲自到电梯口等着。”丁一道,“添麻烦了。”
“嗨,他们哪儿会接待。”谢以琛说着,引丁一往办公室里面走,“哎,警官,我多嘴问一句,丁一是您的全名么?”
“是啊。”丁一道。
“好名字!”谢以琛感叹道,“全中国最简洁的名字。”
穿过简洁素静,颇有些冷淡风格的宽敞办公区,丁一来到谢以琛的办公室。
办公室的装潢与外面的敞开办公区差不多,简洁明亮为主,只是矗在里面的家具更精细一些,都是些老工艺新样式的榫卯家具。
谢以琛招呼丁一坐下。便打开柜子,一件一件地往外拿茶具。
“谢老板年纪轻轻,真是事业有成。”丁一道。
“谬赞了。不过是吃了几年苦。最近经济不行,也走下坡路了,开始吃老本了。”谢以琛说着,以一种极为熟练,秀于常人的速度摆就了一副茶席。茶席上,茶壶、壶承、公杯、建水无一缺漏。
丁一注意到,谢以琛的动作虽然奇快,却绝不是随意为之,每一个物件的摆放,既顺手,又不显突兀,整个茶席展现出来的可以说是一副隽美的画卷。
“谢老板对喝茶很有研究啊。”丁一道。
“说不上。只是我个人仪式感重一点而已。我看到丁警官就觉得投缘,虽说不知道能不能帮到你,但咱们至少能好好喝点茶,聊聊天。”谢以琛道。
“若是每一个人都能像谢老板这样,我的工作就简单多了。”丁一道。
“你是说这些茶水吗?”谢以琛问道,看了丁一一眼,突然明白了似的,“哦,你是说这个心情,态度?嗨,你是刑警嘛,自然是让人害怕的。我嘛,良民一个,不做亏心事,自然警察上门也不怕。”
“你还真不好奇,我找你来是想问点什么?”丁一道。
“警官你不提,我也不敢问。”谢以琛道。
“有一个案子,关乎到三个当事人,董仲书、艾莉莉还有刘津。”丁一道,“你应该都认识吧?”
“嗯,认识。都是同学。确切点说,我们大学是一个学校的,一个年级。”谢以琛道,说着,往茶壶里浇开水,“他们......怎么了?”
“是一个凶杀案。细节就不说了。”丁一道,“刘津和艾莉莉死了。”
“哎呦,这可真够遗憾的。”谢以琛本来要把第一道茶倒掉,听了丁一的话,他本来流畅的动作迟疑了几秒,“那董仲书怎么样?”
“受伤了。头部被撞击,有些脑震荡。什么也记不住了。”
“哎呀哎呀。这太可惜了。他很聪明的,脑子很好的,够可惜了。”谢以琛感叹道。
“哦,你误会了。并没有那么严重,只是当时发生了什么,他记不得了。”丁一道.
“那还好。”谢以琛慢慢地把公道杯里的茶汤倒入丁一面前的柴烧小茶杯里,“警官,我能帮上什么忙么?”
丁一翻出那张照片,给谢以琛看,问道:“这个照片里,你身上穿的裤子,腰上系的皮带,你还记得吧。”
“哦,这应该是我们毕业实习的时候。”谢以琛沉吟道,拿着照片端详了一会儿,“我都不知道有这张照片。不过这裤子,腰带,我都记着。敢问警官,怎么了,这些和他俩的案子有什么关系呀?”
“不瞒你说。”丁一端起茶杯,轻轻呷了一口茶,这茶是茶气很重的生普洱,丁一喝了一口,感觉精神一振,“我们发现的案发现场,刘津的身上就有这条裤子和这根皮带。”
“哦,是这样啊。”谢以琛露出了一个松了一口气似的微笑,接着又给丁一填了一点茶汤,放下公道杯,很郑重地解释道,“丁警官你可能误会了。你以为他穿的是照片里我身上的裤子和皮带?那条裤子和皮带我们每个人都有。”
“都有?”丁一惊讶地反问。
“是的。当时我们在本市的东西软件公司做毕业实习。我们的专业都是电脑相关的嘛。这个东西软件公司是我们学院的院长组织筹建起来的,属于我们学校的下属公司。到了毕业实习的时候呢,如果你没有特别好的实习单位,学院就分配我们去东西软件公司做毕业实习。”谢以琛说着,缓慢地沿着一侧给茶壶里注水,“我们这个实习没有工资拿。但是有一项小福利,一人发一套工装。黑裤子,腰带,还有浅蓝的衬衫。你要是细看,裤带头内侧还有东西软件公司的商标呢。要不说是大公司呢,这套衣服不便宜,质量很好,我们有很多同学还珍藏呢。所以啊警官,照片里的裤子还有腰带,不光我有,董仲书,刘津他们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