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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献血荒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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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斗结束后,莫里森只能郁闷的继续努力的在这石岭间,继续搜寻怪物的踪迹。他心里非常的期待着自己的等级提升的更快,能有更多更强力的技能。
    毕竟莫里森明白自己作为穿越者和这个世界的人不同,不仅能够以这个世界的方式进行修炼,同时在他身上还有这残存系统的规则之力,还有德鲁伊伙伴阿福的存在,肯定能够走得比这个世界的天才更远。
    刚刚刚的战斗,让身上的金币又了十个,而且装备也掉落了一件,虽然只是一件+6防御力的制式皮甲,但也是聊胜于无。
    灰暗的天空显得大地更加的阴沉,厚厚的云层笼罩下根本无法分辩自己处在白天的什么时候,只有那一抹昏黄还是提醒着几人,夜晚还没有到来了。
    莫里森拿出一个自制的小道具看了看,那是一个有时间刻度的圈,是莫里森考自己手艺制作的一种类似手表跟指南针的结合。而且工艺跟原理其实是这个世界本就有的,所以在准确度上,存在着一定的误差。
    但是,只要能在鲜血荒地这样恶劣的地方,可以保证人们看到大概时间,以及指引回到罗格的路,那它就是当之无愧的好东西。
    而莫里森之所以这么关心这个道具,甚至自己特地亲自动手制作这个道具,也是因为他自己有点路痴加吃货的本质。
    现在已经到了要准备晚饭的时间,大家该赶紧准备准备,去找一个避安全过夜的地方搭建帐篷才行。
    “哎!你们快看那边,那边是不是有座房子啊?”贝姆对着那个方向移动模糊的建筑问道,远看好像是有些房子的轮廓但众人也不确定,说道:“凯里维斯,巴赫麻烦你们过去看看吧,大家我们趁现在天还没有全黑,先把这周围的僵尸在清理清理,免得晚上被它们打扰不能睡个好觉。”
    说罢,四人分了四个方向出发,为了安全莫里森跟罗蒙更是不惜魔力召唤,出发时每人的身边都有一只狼跟乌鸦做搭档,开始了已经养成习惯的“睡前打扫行动”。
    再说凯里维斯跟巴赫这边,随着两人越走近,一座好像荒废了的房子清晰的出现在两人面前。看来很可能是以前的旧农户留下的,应该使用上好的木料搭建,而且还做过一些特殊的处理,所以竟然能完好的保留到现在。
    凯里维斯用力推了推这座房子的墙,也不知道是怎么处理的居然还这么坚固,没有一点能推动摇晃的感觉。仔细看屋子的外面一圈还用细石头铺了开来,只是屋顶上可以看到很多的灰黑,总的来说这座中等的房子,从外观看来还是可以的,它对外的通道只有正面的一个门,以及门边跟侧面有两个窗子。
    凯里维斯感叹道:“这房子还真不错,你看多不知道多久没人了,墙壁还是这么结实,也不用担心会有塌掉的风险,在里面把窗户封住,只要我们守好门就可以啦。”
    巴赫表示了赞同,确实自打马车停放在那处石丘陵后,这几天几人才体会到赶路以及找寻住处的困难。
    两人就这样一边聊着有的没的,一边已经走到了屋子的门前,巴赫从空间里取出一把单手斧握在手中,用另一只手准备推门。这时,凯里维斯警惕的拦住了他,巴赫紧紧右手握着的手斧,他也感受到了可能有怪物藏在屋子里面,但不管怎样,总归要推门进去的对吧。
    凯里维斯小声示意他后退,两人推出一段距离后,巴赫奇怪的问:“怎么了?”
    “里面估计有蹊跷,这样直接进去太危险,还是让他来开路吧!”说着凯里维斯,从空间里取出一只硬毛老鼠尸体丢到地上,随着他的施法“噗——”的一身一道人型的骷髅出现,它的手骨成镰刀状。
    这个技能还真是奇妙,只要有足够的尸体骸骨,死灵法师就能有很多种的可能,但召唤出来的骷髅单位外形基本都是这样。
    经过一番不怎么激烈的讨论,最终这条在别的转职者看来价值不菲的腰带,交到了将它爆出来骷髅的主人手中。
    “吡啦~!”的一声后,随着一阵阵僵尸的哀嚎,嘶吼声,又一只僵尸的腿跟自它己说了再见,瞬间与他的身体分离开来。
    随后因为惯性的原因,它根本就来不及做其他什么抵抗的动作,就这么面朝下直挺挺的扑下去。僵尸倒在地上,颓然的挥动着爪子再难站起来,那等待着它的下场可想而知。
    原来在凯里维斯的骷髅,无意间打出的效果,让莫里森的人大呼他侥幸。
    而大家也敏锐的从中看着这招的可行性,并接下来亲自找了一个僵尸solo,先是把它的一天腿给砍了,这就让原本站在那的僵尸,尴尬躺或仰在地上,像条咸鱼一样来回扑腾还站不起来。
    虽然有些向前扑着倒下的,还可以用两只爪子不断的向着目标爬行过去,就是那爬行的速度不太乐观!
    虽然之前讲过,它是仙血荒地上最容易打的怪,可惜他也是最麻烦的。说他好解决,是因为它缓慢的速度,以及那并不能再用来思考的脑袋。
    僵尸,其实才是整个鲜血荒地,最为恐怖庞大的族群,他们其实他们从死亡中复活,是一切的生命,有些暴虐的甚至连沉沦魔都吃。
    尤其是在献血荒地的中央,最恐怖的一块地方,由于那里聚集着大量的丧尸群,所以被冒险者们称为僵尸之地。
    那里的僵尸,比献血荒地上零散的可是要强上许多,再加上那里怨气极重僵尸的数量质量都令人感到绝望。
    更别说在传文里,僵尸之地的中心有一座神秘的洞窟,名叫邪恶洞窟,大家都说那里住着一只强大的变异僵尸之王——尸体发火。
    所以僵尸因为他缓慢的行动力,以及那不存在的智力,既是献血荒地上最适合让新人练手的存在。
    又因为其身为不死生物无穷无尽的行动力,不知道会从哪里发动的突然袭击,以及麻烦的僵尸毒素,成为了比“新人杀手”沉沦魔,更让人棘手的怪物。
    关键是,因为魔化腐蚀的原因,不幸死去的勇士也会成为僵尸大军中的一员,使得他们的数量得不到控制,杀之不尽。
    于是就发生了上述的这一幕,凯里维斯的骷髅兵,罗蒙跟莫里森的狼,会优先攻击僵尸们的腿。
    打翻在地没什么威胁之后,再对着脑袋一下子攻击过去,结束他们罪恶的一生!
    这个方法不但安全,而且高效,就一会儿的功夫,就有20多只僵尸糟了众人的毒手,郁闷的挂掉之后将经验与奖励贡献出来。
    其中金币的收益比较多,足足有200的收获,还有一些琐碎的银币大家都没当一回事。
    除此之外,又爆出了一双+2移速的新手鞋!对于这样东西,这众人都是把属于自己的那份金币收进了包裹后,假装看不见这只鞋子。
    开玩笑,队伍里有个莫里森这样的风德,一阵顺风加速不知道快多少,谁稀罕你这双家这点移速的装备,关键!还踏马的这么丑,自己不要面子的吗?
    伴随着,本就昏灰的天色再一次的变暗,看来是真的要到夜晚了。晚上的献血荒地,光光是用想象的就比白天要危险数倍。
    今天解决完那个沉沦魔部落后,莫里森想到了一个问题,马车的本意就是直接加速自己等人的赶路速度。
    既然已经到这里了这种地方,它的意义已经没什么用了,不如藏在这片石林里。
    随后,大家就把马车里面的东西分一分,装到自己的空间里后,又继续踏上冒险,对此贝姆还有些遗憾的时候。
    莫里森一巴掌拍在他的肩上,“想什么呢?不如想想怎么赶紧完成这次任务,我们就能直接用它回去了。”
    冒险仍在继续……
    看着周遭灰黄的光线变得更加黯淡,按照之前冒险的经验,怕是不出一个小时天就要完完全全黑下来了。
    但凡有点经验的冒险者,都知道夜间的冒险,可比白天要危险上数倍。沉沦魔以及僵尸这类怪物,要么就是夜间视力发达,这根本就不依赖视觉,所以在晚上发生战斗的话,对身为人类而言,会极其的不利。
    现在,众人首要的任务,就是要找一处安全的地方,来度过今夜这个漫长的夜晚。
    已经不是第1天冒险的几人,熟练的开始通过抽签来分成三组,以两人一组相互照应的模式,向着除来时的另外三个方向分开搜索。
    二十分钟后,莫里森与凯里维斯小组,正在一边有的没的聊着天,一边小心翼翼的继续向前探索,突然莫里森,凯里维斯二人头顶的乌鸦突然开始扑腾,并且发出“嘎嘎…”的叫声。
    凯里维斯好奇的问:“怎么了?莫里森,也没有提升啊,你这乌鸦是不是出什么毛病了?”
    “你才毛病,好了,不用找了。贝姆跟巴赫他们那组好像有什么发现,我们今晚安营的地方有着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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