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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谁?我在哪?我怎么了?”
很老套的三连疑惑浮现在了一名趴在大树干上面的少年脑海当中。
“我想起来了,我是被人追杀,逃到了刚果盆地的雨林当中。但我怎么被挂在树上了?谁的恶作剧吗?”
少年渐渐睁开了双眼,随后打量着附近的环境。
“不对啊,看这里的植被,根本就不是刚果雨林里的才对,反而是北方的林子。我艹,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哪个混蛋在这给老子开玩笑?给我滚出来!”
少年抬头看了看天,随后喊了出来。
但很不幸,回应他的,除了空荡荡的回音之外,就只剩下林中被惊起的飞鸟。
“奶奶的,不管了,先下去,要是真有人搞鬼的话,能够神不知鬼不觉的在我晕了的时候把我装备扒下来,并且送我送的这么远挂在树上的人,肯定不会是闲的蛋疼没事干。”
少年一边嘟囔着,一边挪动着身子想要跳下来。
“嗯?不对啊,我这手,怎么白了这么多?手上的茧子呢?疤痕呢?这些东西都去哪了?”
少年在活动的时候,无意之间看到了自己的手,随后便惊呆了。
“不是吧?这t底是怎么一回事?”
虽然心中十分惊讶,但少年仍然没有迟疑,很是麻利的抱着大树就滑了下来。
等着到了地面上,他便更加惊讶了——“我......我这身体怎么变年轻了这么多?现在最多也就十几岁吧?”
看着自己明显大了好几号的迷彩服,以及到了地面上之后快要坠到地上的裤子,少年很是懵逼。
“等会......我得静静,这到底是怎么了?”
少年嘟囔完之后,就开始陷入了回忆......
少年名叫秦春秋,曾经服役于华夏某特种部队,后来因为某些个人原因,选择退伍。
回到家乡之后,可能是原先部队领导觉得有些亏欠他,便将他被保送进了华夏某知名工科大学当中研读。
秦春秋自然是没有放过这么好的一个机会。要知道,当年他因为少不更事,高考的时候根本就没去参加,而是径直跑到了招兵处,参与了征兵。
虽然说最后证明他的确是一块当兵的料,无论是战略、战术亦或者是单兵作战能力,他都属于最顶尖的层次。
不得不说,秦春秋仿佛生下来就是为了战斗一般。
虽然说在部队当中,他也有读书的机会,更是在部队当中,自己学了很多关于高等化学的知识,但没能去大学这件事情,仍然是他心中的一个很大的遗憾。
于是,在进入了这家工科大学之后,秦春秋在三十岁出头的时候,考出来了冶金学以及机械学的双料硕士。
其实他本来想要继续读博士来着,但一场意外改变了这一点。
他之前一名跟他曾经有着过命交情的战友,在一次任务当中遇到了埋伏,随后被抓了起来,进行了虐杀。
得知这件事情的秦春秋,当即放弃了进修博士的机会,自己仅仅带着一把刀子,便闯入了中东。
在那里,他不仅为他的战友报了仇,还认识了一家佣兵公司的老板。
很顺理成章的,秦春秋被他带入了佣兵界。
三年后,佣兵团因为一场意外,全军覆没,秦春秋跟逃出来的两人重新成立了一家名为“龙刺”的佣兵公司。
经过几年的打拼,“龙刺”已经在私人军事承包商之间打出了名气,而年近四十的秦春秋则是选择将佣兵团的首领让给别人,自己转入幕后,开始做起了运营的工作。
随着“龙刺”在全世界的发展越来越好,自然吸引了无数觊觎的目光。
在秦春秋五十岁的时候,他位于非洲的住处被一伙不知名武装分子突袭,当时他正跟自己的家人团聚,多年以来的商海生涯,早就将他的警惕性磨得差不多了。
于是,虽然他第一时间反应了过来,但已经晚了,他的妻子、儿女都在“轰”的一声过后,炸成了飞灰,而他则是在杀死了几名武装分子之后,狼狈的通过密道,一路逃进了刚果盆地。
再之后的事情,秦春秋就记不太清了,他只记得自己一睁眼,就来到了这狗日的破林子当中,自己的身体好像也变成了十几岁时的样子。
“我这是......穿越了?还是重生了?不会有什么金手指或者白胡子老爷爷吧?”
看到自己缩小了这么多的身躯,作为一名曾经的网文忠实爱好者,秦春秋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这几个在网文当中火的不能再火的套路。
“算了,先不想这些东西了,我还是看看身上有些什么玩意吧。”
不再纠结自己究竟是落到了什么样的网文套路当中,秦春秋定了定心神,开始在自己身上摸索了起来。
很不幸,跟他之前感觉到的一样,他醒来之前身上大部分的装备都已经没有了。
他翻遍了全身上下,仅仅找出了以下这些东西:
一把三棱军刺,一把放在秦春秋来的那个年代收藏价值大于实用价值的大马士革长刀,一部卫星电话,两台对讲机,一块军用手表,一沓子绿油油的美钞,还没吃完的半包压缩饼干,一根攀岩用的绳索,一个指南针,一把工兵铲,一个小型望远镜,以及几发黄澄澄的子弹。
这些东西,就是现在秦春秋身上的所有家当。
首先,为了验证一下自己到底是成为了重生文的主角,还是穿越文的主角,秦春秋掏出卫星电话,熟练地打开之后,他便完全确定了。
原因很简单,这卫星电话现在一点信号都没有。这也就让他确定了自己是穿越到了不知道哪个朝代里面。
“那现在要做的,就是先搞清楚我到底来到了什么时候吧。知道了这点,我才能更好的来为将来做点打算。”
在知道了自己穿越了之后,秦春秋并没有什么不舍的情绪。对于他来说,在之前生活的那个年代,他的家人已经全部遇害了。
他知道,当自己已经身死或者说已经失踪的消息传出,他昔日手下的那些无法无天的佣兵们肯定会跟疯了一样去为自己报仇。
所以,他很快的就接受了自己穿越者的身份,并且已经做好了准备,打算在这个还不知道是什么年代的古代,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唉,倒是可惜,卫星电话这种东西,以后用不到了......”
秦春秋看着自己手上的这台卫星电话,感觉有些可惜。毕竟这台卫星电话造价也得好几万美元,现在只能当做废品了。
忍着心疼,秦春秋很是麻利的将卫星电话拆解开来,随后用工兵铲挖了几个坑,然后埋了进去。
“不过,这对讲机应该还能有很大的用处......”
处理完卫星电话之后,秦春秋又将目光转向了那两台对讲机。
对讲机这东西,可不跟卫星电话一样,没有卫星信号就什么都不是。
只要两台对讲机频率调到一样,只要还有电,那么对讲机就能够正常的工作。
而很幸运的是,秦春秋手里面的这种型号的对讲机,有着太阳能充电的功能。
虽然说充电的效率有些低,而且还受天气影响,不可控因素较多,但在古代,信息的传递极度落后的情况下,这两台包含了米国尖端科技,通讯范围可达将近20里的对讲机,那就是妥妥的神器啊!
“唉,虽然说穿越过来的时候身上大部分装备都没了,但身上这些东西,放在这个年代,也算是最最顶尖的东西了。”
大致的清点了一下自己的物资,秦春秋就开始为自己身上这套大了好几个size的衣服头疼。
扔了吧,还怪不舍得的,况且在林子里,你让他去哪再弄一套衣服?除非是跟某些野人一样,编一个草裙穿身上。
犹豫了一两分钟的时间,秦春秋将上衣的迷彩服脱了下来,然后当做腰带,紧紧地绑在自己的腰上,然后将裤腿挽起,这才解决了衣服的问题。
也幸亏他之前在迷彩服里面穿的是一件t恤而不是背心,大了好几号的t恤穿在他身上,都快跟半袖差不多了。
抬头看了看天色,秦春秋发现自己回到古代之后,好像生存起来有点困难,毕竟古人那种看看天就能知道时辰的功能,自己可没有。
但在感受到手腕上明显的下坠感之后,秦春秋就给了自己一巴掌。
“我是不是傻?有手表不看,看特么天色。”
自嘲了一句之后,秦春秋抬起手腕看了看表,顺便将表带重新紧了紧。
“还行,时间不算太晚,现在才早上九点多,我还是先想个办法走出这片林子吧。”
带上自己现在浑身上下的所有行头,秦春秋看了看指南针,随后找了个方位,拿着自己的长刀,就走了过去。
但是走了没多久,秦春秋的脚步便停了下来,他蹲了下去,看着地上很明显的脚印。
“这里......还有人?”